8月23日上午10点15分,云南省景谷县森林公安局接到王姓市民的举报电话,称儿子一个月前在网上买了个宠物,身上散发出一种异味,脾气比较烈,考虑到安全问题,希望森林公安来帮忙处理一下。8月25日,西双版纳森林公安局证实,目前狐狸已被森林警方暂时收容。这样的事情在我们的生活中并不少见,父母之间因为生活琐事需要警察、社区来调停,尤其是传统“孝”的理念之下,这种算是不孝的行为,是要被人谴责的,尤其是父母反复劝说孩子放弃不良生活习惯的时候,孩子竟然不为所动,真的令人感慨现在的社会了。
在中国古老的传统中,有个“三纲五常”,尽管这个早已经被定义为“封建统治者用于奴化人民的工具”早已经被人们抛弃,但是我们社会在不假思索的抛弃过程中,实际上也丢掉了很多对社会发展有利的东西。比如我们说“三纲”,朱熹老先生曾经说过,“三纲者,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其中,“父为子纲”是基础,而它所要求的社会规范就是孝敬,这里的孝是指子女对父母的绝对服从,父母有过错,做子女的也只能柔声以谏,不能触怒父母。我们在抛弃“按照“父子相隐,直在其中”(子女隐瞒父母的罪责和过失,是符合天理人情的)的时候,是不是也把孝敬父母这条人的伦理观念最核心的一条也统统抛到九霄云外了?
眼下很多(尤其是在农村)父母含辛茹苦把孩子养大,花去半生甚至一生的积蓄为孩子讨了个老婆,结果很多被孩子抛弃,父母只能孤独老去。在城市,我们看到独生子女一代有多少都是娇惯长大的。我听一个老同事讲过:孩子结婚了,生了孩子,她连自己都不会照顾,结果搞得老人更累了。这要是在古时候,真的都是极其不孝的事情,做出这样的事情,恐怕要被笑话死的。
如果我说的这些事情是多数,是普遍现象的话,那么“男子买狐狸当宠物把父母气得报警”算是一支奇葩。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生活习惯,这不假。但是自己的生活习惯不好,早上不起,父母做好饭几次三番才能叫起来吃饭,这样已经非常不好了。养个猫、狗一样的宠物也是可以理解,但是养个狐狸让父母操心,甚至让父母生气,这样奇葩的习惯,就更是让父母伤心。说句不好听的话,退一万步说,养宠物可以但是不能影响别人,搞一只骚狐狸在家,狐臭加上凶残,对家庭其他成员的影响,也是一个人道德素质低下的基本表现。这件事情好歹解决了,对于这个男子,应该好好吸取教训,在家做一个孝子,出门做一个讲文明懂礼貌的好人。
每个人都要有一个好的生活习惯,不仅对自己的健康有好处,也能够让自己成为一个社会喜欢的人,这一点更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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