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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妈戴耳机跳无声广场舞:不扰民好!  

2017-07-24 17:11:02|  分类: 心情日记 |  标签: |举报 |字号 订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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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妈戴耳机跳无声广场舞:不扰民好! - 肚大乃容 - 肚大乃容

 

今天,一个视频在微博上被炒热,视频显示在重庆,数百广场舞爱好者戴着耳机,腰间挂一个接收器,通过接收广场无线发射器传出的音乐来跳舞这个视频给大家的信号非常清晰,前段时间大妈们跳广场舞扰民的事情可以通过这种办法解决。看完视频,我至少对这些大妈们的“无声”跳舞折服,也为她们不制造噪音扰民的行为感到高兴,至少在我看来,不制造噪音扰民者也算是一种巨大的进步。

一段时间以来,暴走团占据机动车道锻炼被人们诟病,老人们与年轻人争夺篮球场地的“运动权”产生过激行为,至于广场舞据说已经跳出中国,但是终究那高音喇叭的噪音让人们很不舒服,一些居住在广场周围的居民很不爽,甚至一些居民小区的广场被广场舞霸占之后,引发很多居民对噪音的抗议,纠纷不断。此番重庆推出绿色广场舞,至少在噪音污染方面是一个巨大的进步,我之所以这么说,实际上还隐含着另一层一次,难道没有噪音就不扰民了吗?数十上百的人们在广场上热舞,占据着原本让老人小孩休闲的场地,这算不算扰民?当然算,但是比起人们惹不起的噪音+占地来说,毕竟这算是一个进步,社会应当鼓励。

大妈戴耳机跳无声广场舞:不扰民好! - 肚大乃容 - 肚大乃容

 

扰民我们指的是对百姓的生活造成不良影响,制造噪音、污染环境、占据公共资源这些都算。重庆的大妈们不再制造噪音,这只算是一个进步,如果这种锻炼身体的方式不再对别人产生影响,那就真的是很了不起的一件事情了。比如时间上,如果在晚上黄昏的时候,大人孩子都希望在广场休息,那么你非要跳舞,实际上也算扰民。当然如果是早上的晨练,我想情况就要好得多。同样说到那个暴走团,他们声称没有场地锻炼身体,占据机动车道也是被迫。但占据机动车道是违法行为,任何人不能以任何借口违法,没有锻炼场地这是假话,很多地方的公园、学校都有运动场地,但是需要租赁,这一点对于暴走团来说肯定不合适,所以靠“蛮力”占据机动车道还是他们的上策,但是这也是一种扰民行为。

任何人都有在法律的规则下行动的自由,但是前提是不对别人的正常生活形成干扰。以往大妈们跳舞,人多势众,再加上中老年的优势,社会对他们的行为比较包容,但是时间长了,社会便失去耐性,这种行为也成为矛盾集中爆发的地方。在很多地方出现纠纷。如果道德的约束力量不能奏效,法律又苦于一些“人情世故”和事件微小难以企及,形成一些棘手的矛盾。解决矛盾还需要大家一起努力,“无声的广场舞”带个好头,这才是解决问题的正路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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