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加关注
   显示下一条  |  关闭
温馨提示!由于新浪微博认证机制调整,您的新浪微博帐号绑定已过期,请重新绑定!立即重新绑定新浪微博》  |  关闭

肚大乃容

我以我心献轩辕

 
 
 

日志

 
 

不当交通违章“教唆犯”  

2017-07-20 17:00:30|  分类: 社会话题 |  标签: |举报 |字号 订阅

  下载LOFTER 我的照片书  |
不当交通违章“教唆犯” - 肚大乃容 - 肚大乃容

 

刚刚看到一个视频,是一个交通事故的监控视频,显示的是这几天在樊城一个11岁小男孩效仿周围大人横穿马路。视频中我们看到这个男孩发现一侧没车辆后,拔腿就冲着马路另一侧跑了过去,此时一辆摩托车急速驶来,与小男孩几乎正面相撞。男孩被撞飞三十米开外,事故致其身上多处擦伤,腿部骨折。这个视频是一个很深刻而又稀松平常的教训:假如没有那么多的人违章横穿马路,小男孩也未必敢跑过去横穿马路;平日里我们又有多少人放着好好的斑马线不走,偏偏为了节约三五米的距离在马路中间横穿,这种危险尚且不说,有的人还带着孩子,这种没有言传但远远超过言传的身教,会让多少孩子耳濡目染成为这种陋习的“传承人”,从这个意义上讲,对于社会尤其是孩子们来说,我们成人的每一次横穿马路就是一个恶劣的反面例证,违章横穿马路的人实际上就是违章的“教唆犯”。

不当教唆犯其实很简单,就是我们每一次交通出行,在马路上每一个动作都要尊重交通规则。因为我们都知道交通规则实际上就是用人的生命和健康换来的经验,当人们在某一种情况下经常出现事故,这种情况慢慢会成为某一条某一款的交通规则。这种靠前人和生命换来的经验,在我很么多人看来似乎永远轮不到自己,这一点就像这个被撞飞的男孩。但是好运气有,甚至在绝大多数情况下大多数人都有好运气,而一旦运气没那么好,可能付出的就是生命。前段时间,临沂暴走团被撞死的那个悲剧,就是一个典型的例证。

不当交通违章“教唆犯” - 肚大乃容 - 肚大乃容

 

不当教唆犯说难,但其实很容易,只要把自己的生命看的重要,知道生命没有第二次,大家都会这样做。但是我们不仅不当教唆犯,甚至我们还要当一当好老师,发现这种违章的事情一定要主动规劝。北京这段时间搞一个“认领爱心斑马线”的活动,就是要让每个人都能行动起来,不但自己遵守交通规则,还要主动为之,劝导或者义务维持交通秩序,让更多的人懂得遵守交通秩序,维护城市形象。除北京外,今年以来很多城市都在严厉整治交通违章行为,我所在的城市大小路口每天都有好多的警察和协警,维持秩序,查处违章。这样的行动如果能够坚持下去,慢慢人们会产生遵守交通规则的习惯,只是成本付出太大,警察们太辛苦了。北京的做法好,发挥普通百姓的作用,让大家互相影响,互相鼓励,都主动做遵守交通规则的模范,而不是做孩子们眼中违法交通规则的“教唆犯”。

从法律条款来看,视频中这个男孩的违章很难归咎于那些几乎同时违章的成人,但是我相信等那个小男孩恢复健康之后,在他的心中一定“怨恨”那些“教唆”他跑过马路的人们。

  评论这张
 
阅读(34)| 评论(0)

历史上的今天

评论

<#--最新日志,群博日志--> <#--推荐日志--> <#--引用记录--> <#--博主推荐--> <#--随机阅读--> <#--首页推荐--> <#--历史上的今天--> <#--被推荐日志--> <#--上一篇,下一篇--> <#-- 热度 --> <#-- 网易新闻广告 --> <#--右边模块结构--> <#--评论模块结构--> <#--引用模块结构--> <#--博主发起的投票-->
 
 
 
 
 
 
 
 
 
 
 
 
 
 

页脚

网易公司版权所有 ©1997-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