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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志

 
 

马诺起诉网站侵权与文化部网络违规音乐名单  

2011-08-20 18:05:42|  分类: 心情日记 |  标签: |举报 |字号 订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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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文化部网站发布了第三批100首网络违规音乐名单,并表示今年915日前,各网站应迅速开展自查自纠,一经发现自身网站提供前三批所列及的未经内容审查或备案的网络音乐产品,应当立即删除。今年1月和3月,文化部对两批共200首未经内容审查或备案的网络音乐产品进行了通告。

今天还有一个新闻,就是马诺诉一家网站的网络文章侵权,这家网站把马诺评为“史上最刻薄的拜金女”,但是马诺败诉了,法官认定刻薄拜金女说法没有捏造,属客观评价。

要说文化部公布网络违规音乐名单已经是第三次了,而中国音乐家协会屡次要求网站和歌厅整改,并索要版权屡屡失败,说明当前涉及这样的案件实在太多了。而从网站的角度来看,似乎这类的侵权行为是理所应当,全国数十万家网站一起侵权,虱子多了不咬人恐怕是他们心里的底气。但是侵权就是侵权,不管形式如何,都应该受到严惩,这是道德底线也是法律的底线。

这两个事情摞在一起,说明当前不管是谁都把网络侵权当成了大事儿。不说那药家鑫之父起诉张显合不合情理,但是张显的行为的确是利用了网络的民意,在一定程度上丑化了药家鑫的家庭,这是事实。而从文化部对于有关网站随意免费下载和在线播放有关音乐人作品的行为来看,尽管满足了网友的需要,但是不可否认网站从中也获得了收益,可以从广告商那里获得大笔的广告费,这一点实质上是裹挟了网友的利益,而对音乐人侵权,是一种貌似“正当”的侵权,应该说这种隐形的侵权行为更恶劣,也更难以判断。就像马诺案的法官那样,对于这样的案件,无论是网友还是法官,都应该站到公正的立场,审视此类事情。

马诺失败了,并不是因为马诺是个个体,而是因为马诺在全国网友面前表现实在难以被认同,所以法官的判决一定会得到绝大多数网友的认同;但是显然文化部的要求网站整改就有点难得到太多网友的认同了,因为这里边涉及到很多网友的利益,这些网友都希望免费从网站下载和在线收听那些歌曲,文化部这么“一搅合”,好像网友吃亏了一样。但是我们仔细想想,正如我前边所说的,不能被网站的假象所迷惑,每个网友都应该认识到,自己下载和收听音乐作品和网站给著作人付版权费是两码事儿。对于网站来说,一方面想通过侵权的方式,侵占音乐人的作品著作权,另一方面又想通过大量的在线网友换的大额的广告费,显然是不合适的。既然网友在线量大,广告公司付给网站广告费,网站就应该拿出一些钱了给人家音乐人付版权费。这就像一个道理,一个强盗把抢来的东西“低价(收取广告费)”卖给别人,无论如何是不合法的。

网站侵权被要求整改,马诺呢,这个貌似侵权的行为怎么办,也应该整改,但是整改的不是网站,而是马诺,马诺应该认真检视一下自己的行为和语言,是不是给别的网友(观众)造成了伤害,这种伤害也是一种侵权,所以,在我看来,马诺也应该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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